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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公司的主要類型:
1. 聯邦公司 (Federal Corporation)
• 在加拿大全國範圍內享有名稱保護,可以在全國各地經營。
• 適合希望在多個省份營運的企業。
2. 省級公司 (Provincial Corporation)
• 公司在某一特定省份內享有名稱保護,只能在該省營運。
• 需在其他省份營業時辦理額外的登記。
3. 有限責任公司 (LLC)
• 加拿大不設有LLC,但外國企業可以通過選擇加拿大的合夥企業結構達到類似效果。
成立加拿大公司優勢:
• 跨國貿易通道:加拿大與美國和墨西哥簽有自由貿易協定,有利於北美市場的擴展。
• 稅務優勢:加拿大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公司稅率,特定地區和行業可享受稅務優惠。
• 高度發展的基礎設施:包括交通、金融和技術支持,便利公司在當地運營。
成立公司要求:
1. 股東和董事
• 最少需要一名股東和董事,不同省份對董事的居住地要求有所不同;聯邦公司需至少25%董事為加拿大居民。
2. 註冊資本
• 無特定的最低資本要求,資本結構由公司自行決定。
3. 註冊辦公地址
• 公司需在加拿大擁有註冊辦公地址,用於接收官方文件。
4. 公司名稱
• 公司名稱需通過名稱預查,確保名稱未被其他公司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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